動物園職員高層重大責任事故罪成
杭州瞞豹案6人緩刑
【明報專訊】杭州「瞞豹」事件有新進展,杭州野生動物園3隻金錢豹出逃案昨在杭州市富陽區法院開庭審理,包括管理層和飼養員在內的6人一審被判重大責任事故罪罪成,考慮6人自首且認罪悔罪,輕判6人2年至14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宣告緩刑。
飼養員無鎖門 3金錢豹翻牆逃
根據富陽區法院微信公眾號,一審判決書顯示,今年4月18日下午至19日上午,杭州野生動物世界動物管理部飼養員丁增泉、韓祥、王國泉先後違反操作規定,導致3隻在猛獸區繁育場內的亞成體金錢豹經未上鎖的通道並翻越繁育場圍牆出逃。事件發生後,張德全、馬敬華、張彥峰等公司管理層商議,為避免公司遭受經濟及聲譽損失,決定向政府主管部門及社會公眾隱瞞事件,又自行組織搜捕,於4月21日晚捕獲其中一隻金錢豹。
判決書指出,張德全明知出逃豹隻已進入民眾生產、生活區域,存在危及民眾人身安全風險,仍多次召集馬敬華、張彥峰等商議繼續隱瞞事件。直至5月7日晚,公安、林業等部門接到民眾報警目擊豹隻後調查,野生動物世界才承認有豹出逃。經當局組織圍捕,至5月8日下午再捕獲第二隻出逃豹子。但目前仍有一隻豹在逃。
悉豹進民區 管理層續瞞公眾
當時有杭州媒體報道,其實在5月1日,杭州富陽村民已在山上連續多日發現豹子並報警。當局組織力量圍捕,至7日晚發現第二隻外逃豹子後,杭州野生動物園迫於壓力才一改早前矢口否認的態度承認事件。但在隨後近一個月的搜尋工作中,始終沒能找到第三隻出逃的豹子。
法院審理認為,張德全作為企業法人,未落實安全管理職責,未及時檢查並消除園內安全隱患,存在隱瞞事故行為,負有領導責任;馬敬華、張彥峰未落實安全管理職責,未及時發現和消除繁育場安全隱患,亦參與隱瞞事故,負有管理責任;韓祥、丁增泉、王國泉未履行崗位安全職責,違反操作規定,負有直接責任。6被告行為已造成嚴重後果且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但鑑於6人自首且自願認罪認罰,法院採取檢察機關從輕量刑建議,6被告被分處2年至14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