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女阻拘示威者襲警 囚4至5月
【明報專訊】前年11月有網民發起在大埔超級城示威,3名女子涉意圖阻止示威者被捕,分別襲擊兩名警員,早前被裁定共兩項意圖抗拒受到合法拘捕而襲擊罪成,其中50歲家庭主婦和55歲保安員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監4個月,而被控兩罪的27歲女子被判囚5個月。保安員就定罪提上訴,獲准保釋。
55歲被告求情:失保安牌難搵工
辯方求情稱,首被告陳美霞(50歲)為家庭主婦,她一時衝動犯案;次被告鄭玉珍(55歲)是育有兩子的單親媽媽,任職保安的她因本案未能續領保安牌,日後亦難以找到相當薪酬的工作。辯方續稱,第三被告小學教學助理陳君怡(27歲)已有悔意,她沒打算當暴力的前線示威者,她當時高估了處理衝突的能力,承諾不會再犯。
裁判官黃國輝判刑時稱,3名被告就首項罪名的行為和罪責相等,考慮到她們背景良好,判監4個月。第3被告另被控的一項意圖拒捕而襲擊罪判囚4個月,基於整體量刑原則,兩罪共判囚5個月。次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黃官批准。
3名被告同被控於前年11月3日,意圖防止李光祐受到合法拘捕而襲擊高級警員郭文Y。第三被告另被控與其他人意圖防止鄭玉珍受到合法拘捕,而襲擊警員凌兆禧。
【案件編號:FLCC 1570/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