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者砸吉野家 3人被指把風控暴動
【明報專訊】前年12月有示威者於遊行後破壞黃埔港鐵站和吉野家店舖,1男2女在附近被捕,其中男文員當時手持磚頭,兩女則向群眾大叫「警察!快!走!」。3人昨日在區域法院否認一項暴動罪。控方案情指出,雖然無證據顯示3名被告有份破壞,但他們為示威者把風,是與示威者同伙。吉野家經理作供稱,店內遭破壞時他不在場,「(事發已)年幾啦,唔記得洁v。
一被指持磚 兩人叫「警察!快!走!」
3名被告依次為美容市場策劃員何靖莎(23歲)、銀行文員鍾梓軒(25歲)及兼職社工陳詩玲(25歲),同被指於前年12月1日,在黃埔德康街、船景街及德安街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陳詩玲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即一支激光筆。
控方開案陳辭稱,當日數百人參與由尖沙嘴至紅磡的「毋忘初心大遊行」,至晚上約8時,有示威者破壞港鐵黃埔站及吉野家等店。警員目睹次被告與示威者徘徊,他拾起地上磚頭,當時有人擲碎磚。次被告跑到德安街時遭截停,手中一塊磚頭掉下。他被捕後被警長X拖走,其間有人伸手欲搶走次被告。
同時,女警在吉野家附近聽見首被告及第三被告向群眾大叫「警察!快!走!」,二人隨後被捕。首被告當時攜有22條索帶,第三被告背囊被搜出一支屬3B級的激光筆、9包生理鹽水及66包繃帶等。控方依賴3名被告的衣著、裝備、言行和被捕地點,包括涉及藏有磚頭和激光筆,指他們是參與暴動的一分子。
庭上播放片段顯示,吉野家店內有示威者砸珖鄐W的電磁爐。分店經理林超凡作供稱,當時身處店外,「舖頭入面我唔知」,他不知道事發經過及維修費用。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 171、172/21】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