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警供詞矛盾 無戴罩外賣員阻差罪脫
【明報專訊】曾藏「光時」卡及後被控在警署襲警的時任外賣員,被指去年國慶日在銅鑼灣除口罩吸煙及拒出示身分證,東區裁判法院昨裁定一項阻差辦公罪不成立,但早前承認無戴口罩,罰款8000元。
被告趙康勝(21歲)早前承認於2020年10月1日於銅鑼灣怡和街,沒有合理辯解而在指明的期間及公眾地方無戴口罩,但否認一項於同日同地,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公職人員,即警長余東昇。
裁判官在裁決指出,控方檢控基礎是被告沒按警方要求提供身分證及住址,但警方片段從無聽到或見到警員要求,而且兩名警員供詞矛盾,加上被告或因環境嘈吵等,未聽到要求,故阻差辦公罪名不成立。
辯方求情稱,被告現任貨車司機,在聽取法律意見後已改承認無戴口罩,不過裁判官指他曾不認罪,不能按原定金額罰款,遂判罰8000元。
【案件編號:ESCC 6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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