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煽惑集會案裁表證成立 鄒幸彤質疑警未索防疫意見已欲禁集會
【明報專訊】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就今年六四集會,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昨續審;當時發出禁止集會通知書的警司張永勤出庭作供,被鄒幸彤質疑警方抄襲去年的通知書,張稱沒有參與去年決策,不能評論。裁判官陳慧敏其後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押後至10月25日再訊,鄒將出庭自辯。
警司張永勤供稱,5月25日與支聯會常委梁錦威就六四集會開會,其後警方以疫情為由,於27日發出禁止通知書,雙方於29日作上訴聆訊。
鄒指禁集會通知書「抄」去年
警司:沒參與去年決策 不評論
沒有律師代表的鄒幸彤盤問時指,警方於去年禁止六四集會時,附有衛生署專家意見的備忘錄,表明不建議舉行集會,惟今年的備忘錄上沒有該建議,而且這兩年的通知書行文幾乎一致,質疑警方抄襲去年的通知書。張永勤回應稱,他去年沒有參與決策,不能評論;而通知書上的用字,律政司會提供意見,並指批准及禁止集會有很多考量因素。
衛署專家備忘指「應上訴委會要求」填寫
鄒又質疑,衛生署專家備忘錄於5月25日呈交,寫上應警方上訴委員會的要求填寫,故質疑警方早已預期禁止集會。張永勤不同意說法,稱專家是提供專業意見,供警方作出決定。
根據控辯雙方均承認的事實,支聯會前常委蔡耀昌於4月27日向警方申請6月4日在維園舉行悼念六四32周年的集會,估計約10萬至15萬人參與。鄒幸彤於5月29日在facebook及Twitter發布名為「燭光無罪 堅守陣地」的帖文;6月4日則在《明報》刊文〈燭光承載良知重量 港人執著說出真相〉。鄒於當日早上被捕。
【案件編號:WKCC 259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