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擬撤支聯公司註冊 林鄭:依法辦事
【明報專訊】保安局長鄧炳強以維護國家安全為由,擬建議特首會同行政會議行使《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60C條的權力,在公司登記冊剔除支聯會。支聯會可在9月24日前以書面回覆抗辯理由。特首林鄭月娥表示,在支聯會一事上,保安局長和警務處長有責任依法辦事。
林太昨日出席行會前被問,若支聯會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為何政府過去一直沒有採取行動,例如她在任政務司長期間。她回應稱,很多事情都可問同樣問題,認為這種問題不是很有意義。
被問任司長時為何沒採行動
林鄭:這種問題不是很有意義
她說,保安局長基於警務處長的建議及大量證據,提出撤銷支聯會的公司註冊,政府正等待支聯會提供書面回覆,其後在行會討論。她認為大家要面對現實,在經歷了「史無前例的社會動盪及暴動」後,在《港區國安法》支持下,政府現處於一個非常好的位置,有能力及責任維護國家安全。
財庫局日前宣布修訂稅務指南,如從事、支持或推廣「不利於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稅務局會撤銷其免稅慈善團體資格。林太說,有關做法符合國安法第9條有關加強維護國安和防範恐怖活動的要求。
她表示,作為享有稅務豁免的慈善團體,一向不能有違法或政治性的行為,由於有了國安法,而且法律不止要求懲處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人,也包括防範和制止,如以往當局說得不清楚,或市民知道得不透徹,當局就有責任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