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港鐵拍裙底判社服 官:再犯入獄
【明報專訊】已婚呼吸系統科專科男醫生涉去年在港鐵車廂內的座位以背囊掩飾,用手機向上偷拍女子裙底照片。他早前被裁定兩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名成立,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須接受精神或心理治療。裁判官鄭念慈稱被告若再犯案,將毫不猶豫判他入監房。
被告陳恩發(49歲,圖)被指去年7月2日在港鐵佐敦站往油麻地站一班列車車廂內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行為,即用手提電話拍攝兩名女子的裙底相片。
鄭官判刑時提及被告因婚姻和工作導致心理問題,但不認為是輕判的理由,被告電腦亦藏有多張裙底照片,並指出他的朋友和同事不乏專業人士,理應可及早尋求協助。
被告經審訊後定罪,鄭官說一般而言不會判社會服務令,但考慮到被告向心理學家表示有悔意,願意做更長時數的社會服務令,以及自罪成遭還押兩周受到教訓,判他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以及須接受精神治療或心理輔導,以確保其狀態可進行社會服務令。鄭官勸喻道「人人都會做錯,唔好再犯」,被告點頭回應。
【案件編號:KCCC 34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