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長借同袍下屬21.6萬 廉署起訴 涉索取收受利益12控罪
【明報專訊】廉政公署早前接獲警方轉介的貪污投訴,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昨日落案起訴一名前警長,涉嫌未經許可從8名警員接受多筆合共21.6萬元貸款,以及向其中一名警員索取貸款20萬元未果。廉署批准前警長保釋,周五(13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答辯。
向8警借錢 還1人5萬
被落案起訴的43歲前警長黃世雄,被控共12項控罪,包括一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名及11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名,均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黃世雄於1995年加入警隊,其後辭職並於今年2月底離職,案件於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期間發生。案發時被告任警長,先後駐守邊界警區特別職務隊及落馬洲分區軍裝巡邏隊一個小隊。
控罪指被告涉於或約於2019年11月4日,向同於落馬洲警署工作的警員索取20萬元貸款;另外4項控罪指被告涉在同年10月至11月,先後從同一警員接受4筆共16.1萬元貸款,每次金額由2500至13.3萬元不等。
其餘7項控罪指被告涉於去年8月至9月,從另外7名警員接受7筆貸款共5.5萬元,涉事7名警員為被告所屬軍裝巡邏小隊的下屬。被告從上述8名警員接受合共21.6萬元,但只向其中一名警員歸還了4.95萬元。
警:重視人員操守 絕不姑息違法
警方發言人表示,被檢控男子已離職,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警隊不作評論。
發言人又稱,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如有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