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女案親屬控妨司法 父收押中着妻「我未出嚟你哋唔好返嚟」
【明報專訊】少女X約4年前疑遭父親強姦及非禮,案件開審前被母親帶往深圳,返港後作供改稱性侵純屬虛構,父親最終脫罪。5名親屬涉指示少女改口供,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等罪,案件昨在高院續審。庭上播放多條荔枝角收押所的探訪片段,當中X父曾向X母說「我未出嚟,你哋都唔好返嚟」,X母當天下午便帶了X前往深圳,缺席審訊。
被告為事主X的父親(44歲)、母親(42歲)、祖母(67歲)、叔叔(39歲)及祖父(65歲),首次探訪片段是2018年10月8日,當時X父手持一份報告,向X的祖母表示「處女膜仲喺度呀,無性交痕迹,無傷口」,堅稱法醫沒有在X的陰道找到其精液及DNA,他更哭着說「我真係無做到呀阿媽」。
囑弟「叫邊個去旅行啦」
另一天X的叔叔探望X父,X父稱「叫邊個去旅行啦」、「如果佢哋係咩,就唔使諗咁多啦」,畫面顯示他同時伸出兩隻手指向下作出走路的動作,叔叔表示明白。
同年10月20日,即性侵案開審前5天,X父向前來探望的X母隔着玻璃低聲說「你聽老公講,堅定做人,唔好返嚟喇,唔好聽電話」,「我未出嚟,你哋都唔好返嚟」,「我出嚟搵醫生證明你哋病就得啦」,當天下午X母便帶X離港。
2019年1月19日,X的祖父探望X父,當時X已返港,案件亦重新排期再開審,X父表示得知有其他案件因找不到事主作供,被告最後無罪釋放;亦有案件因事主不願作供而撤控。他又稱跟律師談過,「如果老婆同個女自己決定唔上庭,只會話佢哋藐視法庭」。聆訊周一續,X將接受辯方盤問。
【案件編號:HCCC1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