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濾水廠保安斬同事 誤殺囚10年
【明報專訊】沙田濾水廠六旬保安員3年前與同事爭執,拳打對方後,再用斬柴刀劈向對方頭和頸共3次,同事最終因脊柱及椎動脈嚴重受損,當場死亡。被告早前被裁定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成,昨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表示被告會對公眾構成明確危險,不過他向死者施襲後沒有逃走,反而留在現場報警,遂判囚10年。死者女兒在庭外哭訴:「點解一條生命判10年咁少?」
被告章美德(現年60歲)原被控於2018年8月5日謀殺死者吳崇禧(終年59歲)。陪審團早前大比數裁定被告謀殺罪不成立,並以同樣比數裁定其誤殺罪成。被告自辯稱曾任警員,1990年離開警隊,其胞弟章美漢為退休高級警司。
死者女:一條人命判10年?
質疑沒逃走不等於有悔意
死者女兒昨聞判後激動哭泣,她說判囚10年太輕,被告殺害父親後留在現場,不等於有悔意,「一個殺人犯,都可以放番出薄H」她記得兩父女最後一次見面,是父親上門照顧兩名孫兒,她向父親說了一聲「bye bye」,「下一次見面已經鷃{(停)屍間」。事隔逾3年,她仍不敢把父親被殺的經過告訴兩名兒子,「只係話公公遇到壞人,上髐扆鞳v。
官稱被告易怒有重犯風險
法官杜麗冰判刑時表示,被告在毫無預兆下殺害認識不久的死者,事件是一場悲劇。杜官引述心理報告稱,被告沒有反社會人格,不過他欠缺同理心,容易在憤怒下訴諸暴力,有重犯風險;由於被告是高風險的暴力個案,醫生建議他盡快接受精神科治療,且要遠離利器。因被告在開審前願意承認誤殺罪,但不被控方接納,現可獲三分之一認罪扣減,遂以15年為量刑起點,判囚10年。
【案件編號:HCCC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