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入維園 鄒幸彤被指宣傳集會被捕 警未交代言行如何構成宣傳

[2021.06.05] 發表
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左)昨早原定出席活動後,晚上以「個人名義」往維園悼念六四死難者,惟她早上離開位於中環的辦公室大樓後被4名便衣警察拘捕,帶上私家車離開。警方表示,被捕人涉嫌違反《公安條例》宣傳或公布未經批准集會。(法新社)
鄒幸彤(右)被捕後,其男友、內地維權人士野渡(左)下午約1時,在facebook上載兩人合照,相中的鄒幸彤依偎於野渡肩上,野渡在帖文稱,對女友被捕無比難過,又形容鄒幸彤是無比堅定而純粹的人,難以忍受香港崩壞,所以選擇堅守。(野渡facebook相片)
鄒幸彤昨晨被警方拘捕後,下午被警方帶到位於新界的住所搜證,至晚上8時、即傳統支聯會燭光集會開始前仍未獲釋,未能到維園悼念六四死難者。其母在女兒被帶返家中搜屋後,晚上在家中亮起蠟燭,實現女兒昨日未竟之事。(鄒幸彤親友提供)

【明報專訊】曾表示以個人身分到維園、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昨晨在其中環辦公大樓外,被警方以涉嫌宣傳或公布未經批准集會罪名拘捕。鄒幸彤被捕後透過親友轉達,稱自己若未能點起燭光悼念會絕食一天明志,並透露警方拘捕她的證據是她在facebook發表題為「燭光無罪 堅守陣地」的文章,文中她以個人名義表示,「我仍會去守這已有32年的約定,在大家都能看到的地方,點起燭光」。警方昨證實拘捕兩人在網上社交平台呼籲參與已被禁止集結,又稱兩人行為極不負責任,但未有交代兩人言行如何構成「宣傳」。

鄒:會絕食明志 野渡:無比難過

鄒幸彤昨晨在她中環辦公室大樓附近被拘捕,有人向拘捕她的4名便衣警員詢問「以什麼名義拘捕她」,不獲回應,她被帶上私家車離開。據了解,警方傍晚押解鄒幸彤離開中區警署後,在律師陪同下完成搜屋,其後被帶到荃灣警署錄影問話。鄒幸彤昨被捕後透過親友表示,自己若不能點起燭光悼念,會絕食一天明志。

鄒幸彤男友、內地維權人士野渡昨在facebook上載兩人合照,野渡表示已預料鄒幸彤被捕,但仍是「無比的難過」,並稱「自由之花從來不會在忍讓與怯懦中得到,而是在無數志士的鮮血中盛放,只有在最黑的夜中,光明才如此耀眼」。

新界南總區(刑事)高級警司羅國凱昨表示,有人不理會警方禁止支聯會舉辦六四集會的申請,在網上社交平台宣傳及呼籲市民參與已被禁止的公眾活動,涉嫌違反《公安條例》17A(1)(d),拘捕一名報稱是外賣速遞員的20歲張姓男子,以及一名支聯會成員、報稱是律師的36歲鄒姓女子,案件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跟進。

蔡耀昌:鄒不代表支聯會

羅稱兩人行為極不負責任,又稱若任何人受教唆參與集會亦屬犯法;對被捕者如何宣傳集會,羅以案件調查為由拒絕透露,但稱兩人言論「牽涉宣傳及呼籲其他人參加、出席」,他續稱在六四當天作拘捕沒有政治考慮。鄒幸彤親友引述代表律師稱,警方主要針對她上月底發出一篇「燭光無罪 堅守陣地」的文章,文中提及「我」會在大家看到之地點起燭光。有學者稱刑事罪行未必需要明言,但須毫無合理疑點證明有呼籲成分(見另稿)。

支聯會秘書蔡耀昌於鄒幸彤被捕後到警署了解,表示非常關注和擔憂,會盡力提供協助,他又稱鄒幸彤近期的言論並不代表支聯會,「任何組織或群體有不同看法很正常,最緊要是我們當然不是割席」。

(32周年 六四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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