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國承諾為難民打針 聯國難民署:已極力與港溝通
【明報專訊】新冠疫苗在全球陸續「開打」之初,聯合國難民署已在各國推動將難民納入接種群體,其中約旦於1月成為全球首個為難民接種疫苗的國家,尼泊爾3月中亦開始為難民打針,是亞太區最先為難民打疫苗的國家。難民署香港辦事處接受本報訪問時強調,要中止新冠病毒大流行,其中一項措施便是將難民包括在疫苗接種計劃。
難民署香港辦事處指出,香港的難民及尋求政治庇護者現階段不能註冊以接種疫苗,但該署已極力與當局溝通,希望注射疫苗計劃擴至難民,並強調會努力確保「不遺忘任何人」和「公平獲得疫苗」,讓每個人皆能獲公平對待。
保安局:難民公約港不適用 不給任何庇護
據難民署官方網頁指出,該署正努力確保約8000萬名身處逾100個國家的被迫流離失所者,能納入新冠疫苗注射和治療計劃範圍,當中包括2960萬名難民。現正制訂全國疫苗接種計劃的90個國家中,有51國、即57%已承諾將難民包括在內。該署亦正參與新冠病毒疫苗保障機制(COVAX)的討論和決策,而COVAX是確保所有國家都能快速及公平分配疫苗的全球倡議。
香港並無簽署1951年聯合國《難民公約》,僅適用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保安局回覆稱,《難民公約》及其1967年議定書從未曾用於香港,重申港府一貫採取堅定政策,不會給予任何人庇護,亦不會決定或確認任何人為難民,無論相關人物的酷刑或免遣返聲請結果為何,入境處都不會批准他們在港合法逗留,若他們的聲請被拒或所面對的風險消減,入境處會隨即將他們遣返原居地。
平機會:歧視例不涵難民 信當局適當應對
對於免遣返聲請人不獲接種疫苗,平等機會委員會回應稱,目前《種族歧視條例》下有關「種族」的定義,並不涵蓋「難民身分」和提出免遣返聲請者,故並不屬條例的保障範圍或平機會工作領域,而新冠病毒疫苗接種計劃及有關細節,實乃抗疫措施,平機會相信當局會採取適當措施應對及控制疫情。
(疫情第四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