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橋之家墮斃案 家屬方結案:事涉人為疏忽 絕對可避免
【明報專訊】14歲中度智障及自閉症男生5年前在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康橋之家」墮樓身亡,死因研訊昨進入尾聲。代表家屬的大律師結案陳辭稱,事件是人為及系統性疏忽引致,絕對是「可以避免的不幸」,並認為院舍職員培訓及能力、人手安排及院舍設施,都低於合理的照顧水平(見表),又懇請陪審員踏出第一步,就院舍系統性的問題作建議,避免悲劇再發生。
批院舍缺人缺訓練 社署規定鬆
代表死者梁子駿(終年14歲)家屬的大律師陳偉彥表示,無論院長、主管、助理員或護理員通通不需受訓、考試或註冊,批評院舍全部職員均缺乏專業訓練,社署規定助理及護理員與院友比例僅為1:40更「荒謬絕倫」。
陳又稱,2016年8月23日的更表理應有7人上班,但所有人作供均無提及名為周藹琴的護理員,質疑此人是否真實存在。他又反問,為何有人徒手拆窗花及「成個人跌落街」都無人知,質疑當日3樓人手是否幾乎「真空」,批評院舍人手不足。他又批評社署職員郭永一只依賴更表調查,沒與職員會面以查證真偽,猶如「橡皮圖章」,態度馬虎。
指法律如無牙虎 檢控只罰款
陳偉彥又說,院長劉潔心稱閉路電視系統於2014年被警方帶走後便不能運作「根本係廢話」,認為如有職員從閉路電視看到子駿走入空置的111號房,並在該房的窗加裝鐵絲網,便可避免悲劇發生。
陳續稱,商家營運私人院舍以賺錢為本,法例要求低,子駿墮樓事件發生後,大部分前職員仍繼續投身護理業,加上法律對院舍營辦人無規管能力,猶如「無牙老虎」,即使要檢控亦只是罰款,董事有可能捲土重來,重開其他公司及院舍。
盼陪審建議增人手 向董事問責
陳又表示,子駿一家四口居於公屋,爸爸懷疑虐兒,媽媽含辛茹苦照顧子駿10多年,迫於無奈才將他送去院舍,就算發現子駿身上有不明來歷的傷只能啞忍,擔心「如果康橋拒絕(子駿入住)都唔知點做」,故呼籲陪審員就院舍系統問題作出建議,包括增加人手比例、加強職員培訓、要求對公司董事問責等,避免悲劇再次發生。死因裁判官今日將引導陪審團,之後陪審團退庭商議裁決。
【案件編號:CCDI-47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