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洗錢在台受審 向心不認罪:辱港金融監管體系
【明報專訊】中國創新投資主席向心(圖)及妻子龔青前年11月因涉嫌違反台灣的《國家安全法》遭限制出境,上月又被加控「洗錢罪」,台北地檢署稱查出向心夫婦涉嫌將他人2.03億港元集資詐騙部分所得,洗錢至台灣的銀行。台北地方法院昨首度開庭審理洗錢案,兩人否認控罪,向心表示,被起訴洗錢不僅侮辱他個人,也侮辱香港金融監管體系。
中央社報道,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向心夫婦曾與上海國太投資公司合作,將國太在內地詐騙所得的2.03億港元隱匿至香港,其後再陸續將約3億元新台幣(約8205萬港元)匯入台灣的銀行,購買台北的3個豪宅單位。向心昨在庭上表示,他在香港資本市場從事「巨額交易」將近30年,這種業務的特點就是公開透明、監管嚴格,這種業務的收入永遠不會違法犯法,檢方指控他做虛假交易,不僅是對他個人極大侮辱,也是對香港金融監管體系的極大侮辱。龔青則說,她只是一名家庭主婦,從來沒參與過丈夫的事業及生意,更不用說錢的事。
兩人的律師表示,向心在香港及內地均未遭起訴及調查洗錢,甚至檢方所指非法集資事件爆發後,向心立即向香港證監會舉報並配合調查,證監會還指出向心並不是非法集資的共犯,他也獲得香港警務處核發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法官宣布,案件押後至本月28日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