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開支申索突加限 犯國安法禁領 涉初選案參選人恐不獲發款 民主派:財政雪上加霜
【明報專訊】原定去年9月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被押後,政府當時承諾,未被DQ的參選人均可獲發放選舉開支。參選人已提交選舉開支申索,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本月才更新申索指引,加入條件,提及若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罪行而被調查、起訴,案件完結前不獲發還開支;倘法庭裁定因牽涉非法選舉活動而觸犯國安法並罪成,「將一律失去符合收取全部政府付款的資格」,意味涉及民主派初選案的去年9月立選參選人倘罪成,將不能獲發還選舉開支。多名民主派質疑「僭建」條款、令參選人財政雪上加霜。
曾國壎h年稱凡准參選均付全數
改指引稱涉非法選舉者失資格
翻查資料,去年政府宣布押後選舉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懂羲磳隉A鑑於換屆選舉更改日期情G相當特殊,決定凡是候選人提名表格已獲選舉主任接受,政府均會全數付款。
民主派初選案多人身陷囹圄,排在民主黨涂謹申名單第二的深水鶧狦陪袁海文稱,民主黨至今無候選人獲發還開支,料涉款逾百萬,加上該黨面對多宗審訊,壓力更大。他質疑當局「僭建程序」,並指出不少初選被捕者,去年都可留在延任立法會,「若認為這麼有問題、顛覆政權,參選都是不合法,但當日人大、政府都同意他們延任」,質疑邏輯說不通。
民協:條款為民主派度身訂做
民協何啟明亦因參與初選被起訴顛覆國家政權,其後獲准保釋;該黨主席楊彧稱案件本已是冤獄,質疑條款是為民主派「度身訂做」,令眾人除面臨DQ等風險,選舉開支更被扣,財政雪上加霜,「是全方位打壓」。
去年參選港島區直選的工聯會郭偉強亦稱,仍未收到政府付款;他相信是民主派初選案正在調查,故政府不向有關候選人發還款項。去年在新東爭連任的民建聯葛珮帆稱,如有關候選人涉違反國安法,無可能用公帑為其支付選舉開支,政府做法非無理。
民權觀察:僭建新條件違程序公義
民權觀察成員沈偉男質疑,政府突然更新指引違反程序公義,因早前政府已就選舉開支發出指引,至今才新增條件,「不可能在這麼後(階段)才僭建新條件,程序公義上說不通」,令人聯想是針對民主派。
倘「無權」獲款 獲發者須還
本報翻查該指引,除了國安法罪成不獲發還開支外,另一項更新指引提及,若候選人已獲政府發還選舉開支,但無權獲有關款項,便須向政府歸還多獲批的款項,否則可作為拖欠政府的民事債項,予以追討。對此,沈偉男憂慮意味即使參選人獲發選舉開支,日後仍有可能因涉違國安法被追討,「你拿了錢,都不知那些錢是不是你的」,認為當局應就此解釋。
選舉事務處回覆本報稱,政制局修訂指引後,處方昨向候選人發布;當中稱若總選舉事務主任得悉國家安全處已中止調查,或法庭裁定無罪,會在核實工作完成後安排發放款項。
選舉處:核查中 未發款予任何候選人
選舉事務處稱,正根據候選人提交的選舉申報書及所有文件證據核實,從而決定是否符合指引及條例,以及決定應支付金額,因核實工作進行中,未安排發還款項予任何候選人。
明報記者
(港區國安法)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9181 4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