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傑案 拒大半份專家報告呈堂 官:不需史學家解法律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首案被告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定於6月開審,控方邀請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撰寫專家報告,高等法院日前裁定只准有關「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起源及發展的兩部分證供呈堂,其餘6部分有關歷史例子及法律解讀則不准呈堂。法官昨頒下理由書,重申法庭不需依賴歷史學家協助解釋法律。
理由書稱,專家報告分8部分,其中兩部分處理口號起源及發展,與審訊主題直接相關,接納為呈堂證供;其餘部分涉及專家對國安法第20條及第24條的字眼解釋,當中包括「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及「政治主張」這些字詞。法官認為,法庭責任是解釋法律條文字眼,不需依賴歷史學家提供參考,拒絕證供呈堂。
另外,唐英傑日前提請司法覆核挑戰律政司不設陪審團的決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排期5月10日聆訊,預計需時一天。
【案件編號:HCCC280/20】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