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考DSE 青年垃圾堵路判社服
【明報專訊】18歲應屆文憑試考生涉於去年母親節當天放置一袋垃圾在旺角山東街59號車道,早前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鄭念慈稱,「得知你就蟑n去考試喇,仲有一至兩個月就應考,非即時入獄處理係最理想」,最終判被告社會服務令120小時。
鄭官判刑時指出,同意被告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接納他坦白認罪及有悔意,是出於衝動及愚蠢而犯案,亦相信他已深刻反省。
求情稱無預謀 官:戴防苳漅M非無準備
辯方上次提訊時求情稱,被告周天浩(18歲)是一時愚蠢及衝動犯案,無預謀亦無帶備工具,只隨手拾起垃圾,鄭官當時不接納其說法,稱從相片看到被告衣著及戴上防苳漅M,「點會完全無準備呢?」
案情指出,去年5月10日晚,3名警員在旺角山東街見被告及兩名男童進入後巷,觀察發現3人各自拾起一袋垃圾放在山東街59號外車道,警員隨即上前制服3人,他們當時穿黑衣及戴面罩,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KCCC2819/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