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蘇文隆被指偏袒警 司法機構裁不成立
【明報專訊】前年6月在北區醫院遭3名警員虐打的六旬退休漢,入院前曾醉酒襲擊男途人和警員,早前承認各一項普通襲擊和襲警罪,判囚6個月。退休漢其後在高等法院被裁定刑期上訴得直,即時獲釋。司法機構就該案收到公眾投訴,稱原審裁判官蘇文隆立場偏袒警方。總裁判官蘇惠德審視案件的判刑錄音謄本後,昨透過司法機構發新聞稿,裁定投訴不成立。
退休人士鍾志華(62歲)早前承認各一項普通襲擊和襲警罪,被蘇文隆判囚6個月。司法機構引述有投訴稱蘇文隆採納襲警罪最高刑罰為量刑基準,質疑其立場偏袒警方,屬於「重判普通巿民、輕判警務人員」,亦涉及濫用判刑權。
判刑遭推翻「不等同偏頗」
總裁判官蘇惠德表示,根據高院原訟庭判辭,蘇文隆判被告即時監禁「並無可詬病之處」,而且蘇文隆的司法決定是否得當,已透過原訟庭作上訴裁決。蘇惠德強調,即使蘇文隆的原審判刑被高院推翻,不等同他的司法行為構成偏頗;觀乎蘇文隆當日的判刑理由和言行,當中沒表達任何個人或帶有政治傾向的言論,亦沒有表面偏頗的情G,故裁定投訴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