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駿軒:有信心參加補選,仲有冇選舉呢?
【明報專訊】洪駿軒為2019年區議會選舉中,首名被褫奪資格的區議員。他表示對裁決失望,正與律師團隊研究判辭的法律觀點,再決定是否上訴,又稱如果補選,他有足夠信心參加,「我反而擔心,究竟以後仲有無選舉呢?」提出呈請的鄭強峰則認為法官的判辭合理,將留意會否舉辦補選。
洪駿軒向本報表示,事前沒想過選舉呈請敗訴,但本案性質有別於其他褫奪議員資格(DQ)事件,相信政府未必會向他追討議員薪金及津貼,他仍會繼續開放辦事處,處理街坊個案。對於有可能負上刑責,他表示倘若為了選舉單張而被起訴或判囚,自己亦無話可說,唯有淡然面對。
鄭強峰:
要對其他建制派呈請有信心
鄭強峰則表示,洪駿軒的選舉單張對他嚴重抹黑,法官裁選舉呈請勝訴,還他一個公道。至於議席懸空後的部署,他說洪駿軒有權提出上訴,會否舉辦補選仍是未知之數,他會留意事態發展,同時繼續做社區工作。他稱除本案,同屆亦有其他建制派入稟選舉呈請,對於其他案件的勝算抱有信心。
法庭裁舞弊
律師:未達刑事舉證標準
對於法庭裁定洪駿軒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投訴成立,大律師黃宇逸指出,本案屬民事性質的選舉呈請,採用民事案件的舉證標準,與刑事案件要求的「毫無合理疑點」標準不同,不過由於本案的指控涉及刑事成分,性質嚴重,法庭才對證據的要求較為嚴謹,惟此情G仍未達至刑事案件的舉證標準。
至於將來有候選人指控對手為「保皇黨」會否同樣「中招」,黃宇逸表示,候選人一向不能「亂講洁v,假如一名候選人缺乏證據下仍作出有關指控,有可能招致一定風險。
廉署表示已留意有關判辭,署方如接獲任何與選舉相關的投訴或轉介個案,或得悉相關資料,必定依法嚴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