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仲賢藏激光筆案 12月審 證人19名
【明報專訊】浸大學生會署理會長方仲賢前年8月在深水鶦A藏有10支激光筆被捕,他其後拒保獲釋,至去年12月2日被警方上門拘捕,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拒捕、作出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共3罪。方仲賢昨日首度在區域法院提訊,打算否認所有控罪,法庭將案排期至10月6日作審前覆核,12月6日開審,審訊預料需時10天。方候審期間獲准保釋外出。
獲批縮短宵禁令時間
現為浸大二年級學生的被告方仲賢(22歲),因現時在一間娛樂製片公司兼職,辯方申請更改縮短其宵禁令時間,獲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批准。至於審訊,控方表示屆時將有兩名市民證人、5名警員、7名醫務人員及5名專家證人,即共19名證人,另會有各5段的閉路電視片段及公開影片,總長約3小時。據了解,專家證人會就案中激光筆作供。
方仲賢被控於前年8月6日,在深水儺n寮街和桂林街一帶公眾地方,管有10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同日於桂林街135號地下7-11便利店外,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署警長52338。他另涉作出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即於偵緝警員8702檢取其手提電話為證物前,把手提電話重新設置。
方仲賢昨在庭外表示,每次步出法庭都感到不容易,除不知道每次是否最後一次獲保釋外出,每一件事在2021年的香港亦變得不是必然。他說現時香港好像沒有希望,但冀香港人「就算風急雨大,都要堅持自己信念」。
劉鬖J控非法集結等罪 3月審
另外,民間集會團隊去年1月19日在中環遮打花園發起「天下制裁」集會,團隊發言人劉鬖J(26歲)事後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拒絕服從警員命令罪,案件昨在區院再提堂,法庭將案押後至3月16日再訊,待控方處理本案與另一案件合併的申請。劉獲准保釋外出。
【案件編號:DCCC946、1119/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