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朴槿惠「國政壟斷」案 三星李在鎔行賄罪成即時入獄
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周一(18日)裁定,該國最大財閥三星集團總決策人、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在前總統朴槿惠「國政壟斷」案中行賄罪成,判囚兩年半,即時入獄。此判決可能影響三星的國際競爭力,拖累韓國疫下經濟復蘇,三星電子股價昨日亦下挫逾4%。
裁決指出,52歲的李在鎔應朴槿惠要求,給予朴的友人崔順實86.8億韓圜(約1014萬加元),用作購馬給崔的女兒,換取政府支持他承繼三星經營權,賄賂罪成。他在判刑後的最後陳辭說:「我沒有話說。」預料他不會再上訴。最高法院上周四也裁定朴槿惠收受賄款等罪名成立,判囚20年,罰款1億韓圜(11.6萬加元)。李在鎔2017年就同一案件被判囚5年,2018年2月上訴獲減刑為監禁兩年半及緩刑4年,因而出獄。不過,大法院(最高法院)2019年推翻上訴裁決,下令重審,遂有現在的結果。因他同案曾服刑1年,他現再服刑1年半便可獲釋。
首爾的淑明女子大學經濟系名譽教授申世敦表示,李在鎔可繼續在獄中指揮公司,但會面對一些阻滯。分析認為,由於三星集團已由李在鎔父親李健熙管治時的人治,改革到制度管理,如今判刑除了損害三星的國際形象、推行中的集團改組計劃外,日常營運不會受影響,但公司的長遠大型規劃、投資和重要人事決定,乃至對韓國經濟都構成負面影響。
(韓聯社/彭博社/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