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特首改協商產生 不違聯合聲明 尹兆堅批開倒車:基本法列明終極目標是普選
【明報專訊】有傳北京考慮修改本港選舉制度。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昨接受媒體訪問表示,《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均清楚列明,本港特首可「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並由中央政府任命,倘特首立即改由協商產生,做法並無違反《聲明》,亦毋須修改基本法及人大釋法。
梁美芬:是政治非法律問題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經民聯梁美芬同意當中不涉及修改基本法第45條,她認為這並非「法律問題,而是一個政治問題」,但拒絕進一步評論。
梁振英接受網媒「香港01」訪問表示,起草基本法過程中,英國人明白香港特色,即香港不會變成一個獨立國家,故他們同意香港可透過協商產生特首,形容這是當時社會的共識,亦是與英方之間共識。梁振英說這只是舉例,不評論日後是否需要修改選舉制度,但強調香港民主非「主權性民主」,事情亦非港人「圍內的事」,形容這是「紅線」。
基本法第45條規定,香港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的實際情G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
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尹兆堅稱,梁振英現為全國政協副主席,有可能放風試水溫,亦可能是梁有意向中央獻媚。尹兆堅強調,第45條的確稱特首是經選舉或協商產生,但亦列明「終極目標」是要由普選產生特首;他強調若開倒車,最終只會打擊、損害中央,亦只會令世人看到中國不守承諾。全國人大常委會曾頒布決定,稱特首、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最終會達至普選,尹兆堅質疑,當年中央雖「走數」,但亦明言最終會有普選,「現在(梁振英)是否代表中央向港人表明『彈票』、不認數?」
葉劉:可討論選舉新思維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稱,民主選舉可鼓勵政府加強問責和回應民意,但近年選舉有被騎劫[象,有人想利用選舉機制推翻特區政府,做法已超基本法容許範圍,可討論有關選舉的新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