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夫婦」三遭舉報 警查虐兒均無證據
涉嫌虐殺養女的韓國安氏夫婦於去年10月1日播出的領養家庭電視特輯亮相,獲稱為「天使夫婦」,從事翻譯的養母宣稱與丈夫信奉基督,在戀愛時就計劃收養孩子。不過在慶祝收養鄭仁的派對上,安氏夫婦把焦點放在親生女兒「成為姊姊」上,收養第二天曾致電查詢把嬰兒送還孤兒院託管事宜。
去年3月24日,日間託兒所職員首次發現鄭仁臉部紅腫,養母稱是揹帶摩擦造成,但當天下午紅腫已變瘀青。託兒所在5月底首次為鄭仁腿部傷痕向兒童保護機關報案,養父辯稱為嬰兒按摩造成。警方調查至6月16日以無證據證明虐待而結案。報告顯示評估虐待危險度為3分(9分為滿分,4分需要緊急處理),惟當中兩個評估事項「兒童對施虐者有否畏懼表現」及「兒童有否遠離施虐者的意思」,對未滿一歲的嬰兒明顯不適用,但職員填報「沒有」。
第二次報案在去年6月,安氏夫婦友人因發現鄭仁被獨留車內最少半句鐘舉報虐兒。兒童保護職員其後到訪託兒所得悉鄭仁鎖骨骨折,與養父通話後誤判「不危急」。警方8月12日以「無證據」作結。託兒所於去年9月發覺鄭仁在兩個月內體重大減1公斤,帶往看兒科醫生,醫生判斷虐兒,再次報案。警察和兒童保護人員曾研判要緊急處理,但沒發現孩子有表面傷痕,又相信養父母指嬰兒患口腔炎致吞嚥困難、影響體重的說法。直至10月鄭仁暴斃由急症室舉報,安氏夫婦才被追究責任。
輕信養父母說辭
3次報案,警察與負責兒童保護的官員均有到場調查,可是事實反映他們的判斷不當,沒有適切處理,比起鄭仁周身瘀青和損傷,他們更信養父母的說辭。SBS節目監製受訪說,前後十多人參與調查,「要是當中一人肯花點精神,事件就不會發生」。檢察官表示謀殺罪適用於本案女被告,但沒有修改對養父的控罪。案件預定2月17日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