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水爐最平最貴差逾倍 表現相若
【明報專訊】近日天氣持續寒冷,不少人喜歡洗熱水澡,消委會聯同機電工程署測試16個品牌、共20款家用氣體熱水爐,發現在相同燃氣類別及聲稱熱水流量樣本中,售價最高和售價最低的樣本價錢相差超過一倍,但兩者表現相若,反映產品的售價與質素沒必然關係。
消委會是次測試的20款氣體熱水爐,包括11款煤氣爐和9款石油氣爐,全附有機電署的「GU」安全標誌,爐具連基本安裝費用介乎3500元至10,060元。測試結果顯示13款獲4.5分(5分滿分),當中均為煤氣熱水爐,熱水流量聲稱介乎每分鐘12至13升的TGC NJW12RM(9110元)及皇冠牌CGS CW-1201RF(4380元),售價相差超過一倍,但效能相若,同獲4.5分。
此外,太平洋Pacific PGH-12煤氣爐樣本未能通過部分安全測試,其泄壓閥壓力設定不符合其標示的最大適用水壓1000千帕斯卡(kPa);於水路系統耐壓性能測試中,當加至750kPa水壓時,泄壓閥被觸發打開,與標示不符,但機電工程署表示不影響操作及產品安全,並引述進口商表示,顧客如使用此款熱水爐,可聯絡進口商安排免費檢查。
兩飯壺6小時保溫效能 低於50℃
另外,消委會亦測試8款燜燒壺和7款保溫飯壺,其中兩款保溫飯壺樣本,包括「Pole Bear不袗真空保溫飯壺附提袋」及「Topvalu Home Coordy保溫食物瓶」6小時保溫效能低於50℃。消委會提醒,熱食的存放溫度應高於60℃,以免細菌容易繁殖,故消費者宜在6小時內進食保溫飯壺或燜燒壺內的食物。
(消委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