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打前女友恫嚇潑鹽酸 男子囚2年
【明報專訊】基隆市一名林姓男子早前因不滿女友提出分手,竟將對方帶到山上毆打,並在女方向法院申請保護令後,變本加厲恐嚇要打斷對方的腿、潑汽油和鹽酸等。法院近日作出裁決,男子傷人和侵入住宅等共8項罪成,判囚2年及罰款72萬元新台幣。
據報,林男是一名旅遊巴司機,曾因販毒和過失致死罪入獄,出獄後因無法接受女友提分手,去年3月將對方載到山區,狠掐對方頸部,並拳打腳踢,造成女方頸部、胸骨及鎖骨多處受傷。數天後,他又闖進女方家中騷擾,嚇得對方立即申請保護令。
然而,林男未有收斂,他同年5月跟隨女方到台北要求談判,期間用棍毆打並勒住對方頸部拖行,導致女方再度多處受傷。他後來還恐嚇稱,如果不一起走就打斷對方的腿,再報警就潑汽油等。他最後前往台北找女方,並手持藍色不明液體吼道:「如果不跟我說話,就要把這罐鹽酸潑下去。」
警方審訊期間,林男一直否認相關指控,直至證據確鑿才承認所作所為。法官認為林男無視保護令,讓女方身心受創,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