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點對點:人大常委頒資格決定 港府DQ4議員
【明報專訊】◆新聞撮要
2020年11月1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有關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4名延任的第6屆立法會議員,包括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及梁繼昌,同日遭港府取消議員資格(DQ)。人大的決定指出,立法會議員因宣揚港獨主張、尋求外國或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區事務等4項行為,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一經「依法認定」會喪失資格;決定適用於原定參選第7屆立法會選舉被DQ的第6屆立法會議員,「今後參選或出任立法會議員的,如遇上述情形,均適用本決定」。
特首林鄭月娥稱,人大就基本法104條釋法說明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同時是參選和出任議員等公職的法定要求。她說,既然郭榮鏗等4人不具備參選資格,自然都不具備出任議員的法定要求和條件,否則明顯是偏離104條解釋。
大律師公會翌日發聲明,稱《基本法》第79條列明立法會議員喪失資格的情G,特區政府依據人大決定取消4名議員資格,是繞過第79條的規定,「顯然不是正當程序」,嚴重損害法律必須明確的原則;選舉主任2020年7月DQ參選人的行政決定,法庭尚未覆核,人大決定是在無基礎下,實際上提升了選舉主任決定在憲制下的重要。該會又稱,未經正當法律程序,任何人的權力不應被剝奪,該4名議員無被給予任何機會回應,純粹透過行政決定剝奪了他們繼續就任議員的權力,有違法治下固有的公平及程序公義原則。
大律師公會批違程序公義
被問到為何是次處理方式並非釋法或修改法例,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說,立法會延期一年,是當年撰寫基本法時「發夢都想不到」,「這次不是因為選舉主任決定DQ,而他們被DQ,是人大看過選舉主任認為他們不適合(參選)的資料,但因為現時無法律處理延任議員的違誓,所以要勞煩人大常委會將他們DQ」。——綜合《明報》報道
◆知識增益
香港律師會7理事:剝奪市民政治參與權利
香港律師會2020年11月13日發表聲明,稱留意到公眾對人大常委會《決定》有關注,促請政府回應DQ議員程序的合法性。香港律師會理事會其中屬開明派的7名理事,包括張達明、帝理邁、羅彰南、林洋鋐、黃耀初、蔡鶻w及彭皓昕,以法律執業者及法律學者的個人名義,發表措辭較強烈的聲明,直指《決定》違反法治,有違基本法和一國兩制原則。
4人早不具備參選資格
“ (今次)DQ根源來自選舉主任,合乎法律,建議4人覆核選舉主任裁定他們提名無效的決定,便可推翻人大常委的決定。——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 ”
被DQ者可申 選舉呈請
“ 「依法認定」可取消參選或議員資格的4個場景(包括參選時選舉主任決定)均可以提選舉呈請、司法覆核等,不影響當事人「司法補救」的權利。——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 ”
選舉主任決定重大
“選舉主任本來作的決定並不包括議員能否留任或禠奪議席,而在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下,使選舉主任的工作增加一個重大後果,是否值得研究今後依然由一名選舉主任就去做個決定呢?——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 ”
剝奪市民政治參與權利
“ 立法會議員是市民的代表,絕不能單由行政機關就可禠奪議員資格,否則市民政治參與權利會遭嚴重剝奪。——香港律師會7名理事聲明 ”
.4名立法會議員遭DQ(圖)
●模擬試題
◆延伸回應題
「人大常委會通過有關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A),會降低港人社會政治參與(B)。」你在多大程度上同意這個看法?解釋你的答案。
↑(A)人大的決定指出,立法會議員因宣揚港獨主張、尋求外國或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區事務等4項行為,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一經「依法認定」會喪失資格;今後參選或出任立法會議員的,如遇上述情形,均適用該決定
↑(B)影響社會政治參與程度的因素包括預期的代價與成效、身分認同、自我實現機會、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制度化和非制度化的回應等
很大程度同意:
•選舉權受損
特區政府按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宣布取消4名立法會議員資格,過程繞過本港法院或立法會程序,或使投選他們的市民選舉權受損,立法會議員代表民意的角色遭削弱。香港律師會7名理事的聲明指出,立法會議員是市民的代表,絕不能單由行政機關就可禠奪議員資格,否則市民政治參與權利會遭嚴重剝奪。
•民主派參選人難實現理念
人大決定令4名民主派議員遭DQ,其中梁繼昌表明自己擁護《基本法》,又稱不贊成香港受制裁或美國取消香港單獨關稅區。他遭DQ後,認為未來民主派可以抗爭的空間不多。《決定》適用於今後參選或出任立法會議員的情G,故如抱《決定》提及主張的民主派日後如欲透過參與選舉等制度化途徑參與社會及政治事務,很可能遭DQ。由於參政的預期成效將下降,削減其社會政治參與程度。
很小程度同意:
•決定具法律基礎
4名遭DQ的議員於2020年參選第7屆立法會選舉時已被選舉主任裁定參選提名無效。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是次DQ根源來自選舉主任,合乎法律。特首林鄭月娥稱,既然4人不具備參選資格,自然不具備出任議員的法定要求和條件。因此,人大決定令4名議員遭DQ有法律作為基礎,符合法治精神,不會降低港人依法參與社會政治事務的程度。
•政治權利沒有削弱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稱,被DQ議員可就政府宣布4人失去議員資格提司法覆核,透過質疑政府的行政行為,間接質疑選舉主任在7月取消4人參選資格的決定,若推翻選舉主任決定可取回議席,可見香港是法治社會,各人有本身的政治權利。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亦稱「依法認定」的4個場景均可以提選舉呈請、司法覆核等。港人仍具政治參與權利,參與程度不會降低。
顧問教師:陳志華老師
[通通識 第67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