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多而複雜」 蠔店30萬改裝為達標
【明報專訊】有持「受限制食物售賣許可證」、售賣生蠔的網店提供上門開蠔服務,疑違反《食物業規例》。同樣售賣生蠔的實體店,店主郭小姐稱其店舖即使已取得售賣限制出售食物許可證,亦曾因在店內為客人開蠔,遭食環署警告。她其後花費30萬元改裝店舖,以申請可為客人開蠔的「食物製造廠牌照」。
郭小姐5年前開店售賣生蠔及刺身,並向食環署取得「供不經烹煮而食用的蠔許可證」及「壽司及/或刺身許可證」,她有時會應客人要求即場開蠔供客人食用,直至3年前,店舖被揭發並非持牌食物製造廠或持牌食肆,不可在店內開蠔或配製食物,遭食環署人員警告,郭小姐遂按照申請牌照的條件,花費約30萬元重新裝修店舖,包括鮮風抽氣系統、加裝洗手盆、清拆僭建物等。
另外,相關牌照要求店舖至少有一名衛生經理及一名衛生督導員,郭小姐與員工自費報讀8小時的課程及考取資格。郭小姐說,店舖裝修及衛生符合基本發牌規定後,署方會先發出為期半年的暫准牌照,她最後用了9個月申請到食物製造廠牌照,以及獲准售賣生蠔及刺身的特別批簽。牌照每年續期一次,費用為3740元。
店主倡辦講座予開店者參考
郭小姐說,食安中心定期會派人到店舖買蠔檢驗,食環署亦會寄小冊子提供衛生資訊。她形容食環署的牌照多而複雜,她最初以為持有受限制食物售賣許可證便可為客人開蠔,險誤墮法網;又說申請食物製造廠牌照「非常高要求,同起間酒店一樣」,建議政府舉辦講座,透過實例予準備開店者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