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213刀殺女友 已婚漢得直需四度受審
【明報專訊】一名早年從內地來港的已婚男,疑不滿失婚同居女友另結新歡,更在住所梯間發現一個情夫用過的避孕套,最終以菜刀狂斬女友213刀致死。男子經歷第三次審訊後被裁定謀殺罪成,早前再提上訴,上訴庭昨裁定他得直。判辭透露,法官對被告是否需要第四度受審有分歧,最終以2比1決定將案件發還重審。
上訴人梁耀強現年50歲,被控2009年9月12日在長沙灣和興大廈4樓一單位謀殺楊秀瑜(終年35歲)。由於被告定罪後屢提上訴,案件在2010、2014及2018年進行共3次審訊。
上訴庭:主審法官無妥善引導陪審團
上訴庭在判辭稱,2018年主審案件的法官潘敏琦無妥善引導陪審團,考慮關於被告精神狀態的證供,尤其被告是否在挑釁下殺人,或令陪審團忽視相關證據,故一致裁定被告上訴得直。
不過,3名法官對被告是否要面對第四次審訊有不同意見。法官麥偉德認為被告一旦接受重審,對他非常痛苦,加上有關司法程序略為冗長,無疑對被告不公平。
副庭長麥機智表示謀殺是嚴重罪行,為死者家屬福祉着想,被告應早日得到恰當裁決;而且本案關鍵在於被告案發時精神狀態,能否減輕其刑事責任,最好由陪審團聽取證供後裁斷。法官薛偉成亦稱本案案情嚴重,死者不但身中多刀,更被扼頸及斬脫牙齒,被告應接受重審。
【案件編號:CACC1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