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撞警否認阻追捕 公大生罪成囚8月
【明報專訊】去年國慶前夕,防暴警在深水鶧l捕可疑者,22歲公開大學男生涉用左肩碰撞警長胸口,導致嫌疑人逃去,男生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囚8周。裁判官拒絕接納被告自辯稱事件純屬意外,「如果你無違法,無必要拔足逃跑」,認為其行為有「妨礙司法之嫌」。
官指逃走反應異常 被告稱害怕:警似想打人
裁判官王詩麗裁決時稱,本案爭議在於被告馬梓軒(22歲)是否故意肩撞警長黃翊碩,令警長心口疼痛。對於被告自辯稱警長突然撞其右肩,王官拒絕接納其說法,表示正常人無辜被警員推撞,理應站在原地,但被告逃走,反應異於常人。對於被告稱警長狀似想打人,自言害怕受襲才逃跑,王官強調警長不會對無辜者「惡人先告狀」,認為被告砌詞狡辯。
王官裁定作供警員誠實可靠,又指被告目睹警長追捕可疑男子後大叫「快屭哄v,並用力撞警長心口,耽誤警長追截疑犯,裁定被告罪成。
王官判刑時引述龔逸勤襲警案及羅敏聰侮辱國旗案,稱律政司在該兩案提刑期覆核,上訴庭改判兩人監禁。王官表示,被告被捕後情緒高漲,斥被告行為「火上加油」,加重案情嚴重,須判具阻嚇刑罰。
【案件編號:WKCC1728/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