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全程攝錄 大狀:遊行者被捕風險相當高
【明報專訊】中大昨日校內遊行期間,有人叫喊港獨、「光時」口號,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昨晚接手處理。執業大律師黃宇逸說,舉「光時」、港獨旗及高呼口號者被捕風險相當高,但未可評估被檢控及被定罪風險。
昨日中大校內有多名保安人員沿途跟隨遊行隊伍,遊行剛起步時,有人企圖於校巴站地下塗鴉,即遭保安人員喝斥,高呼「影住佢,刑事疰a」。遊行期間,參與者多次與保安人員爭執,保安人員一直以攝錄機近距離拍攝參與者。
國安法授權 警搜查毋須手令
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警務人員可為偵查國安罪行向裁判官申請手令進入和搜查地方;當有合理懷疑該處有證據、「有任何原因,會使取得手令並非合理地切實可行」,不低於警務處助理處長級的警員,可授權另一警員在無手令下進入和搜查地方。細則亦授權警員可向裁判官申請手令,向懷疑觸犯國安罪而受調查者發出通知書,要求交出旅行證件,以及限制離港6個月。
中大保安人員昨全程攝錄遊行過程。據中大網頁顯示,保安及交通事務處處長為警務處前灣仔區指揮官李永光。
參與者:遊行和平 對中大報警失望
一名昨日有份參與遊行的畢業生稱,十分擔憂自己及同學會被捕,沒料到事件會極速發酵。他說,近月有12名「手足」被扣押內地,適逢昨日畢業禮,氣氛使然大家會高呼一些「耳熟能詳」的口號,但當時百萬大道亦有校外及沒參與遊行的學生在場,不能一概認定人人都涉違國安法。他稱遊行是和平進行,對中大通報警方十分失望。
黃宇逸說,港府曾發新聞稿指稱「光時」屬港獨字句,假設警方或國安處與政府立場一致,學生被捕風險相當高,而根據普通法「共同犯罪計劃」原則,參與遊行學生亦有一定被捕風險。至於被檢控及被定罪風險,他說因無案例,以及港區國安法解釋權屬全國人大常委會,暫難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