覓特定酒店檢測入境者 政府消息:業界怕標籤多抗拒
【明報專訊】理大研究發現,上月有本地個案的基因排序與尼泊爾及印度的輸入個案極度相似,呼籲當局堵塞輸入漏洞。政府今起收緊入境者於酒店檢投的措施,檢疫者不得容許任何其他人(酒店職員除外)進入正有人檢疫的酒店房間,擅自離開檢疫地點或容許探訪者進入接受檢疫酒店房間,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6個月及罰款2.5萬元。政府消息稱,當局正努力安排指定檢疫酒店。
衛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昨稱,是否要安排特定酒店供有關入境者檢疫的建議,都在考慮之列,但要看是否可行。她說目前為止,未找出有個案與尼泊爾的輸入個案有確實關連,或是否真的有人去探視過受檢疫者。她透露,曾嘗試尋找酒店的閉路電視片段,但事隔太久,有些酒店已無保存相關片段。
禁擅離探訪 違酒店檢疫可囚半年
政府消息指安排指定檢疫酒店有多項難處,例如很多酒店不願意全幢變成檢疫酒店,怕有標籤問題,且政府需包起整幢酒店,亦涉公帑問題,當局也難計算來港人數。
極高風險區領館人員 抵港前後須檢測
政府昨日亦公布,由今日起,過去14天曾到極高風險地區的外國領館及機構人員,須於出發前48小時內在獲當地政府認可的檢測機構接受檢測並取得陰性結果,抵港後須到衛生署的臨時樣本採集中心做病毒檢測並等候檢測結果。有關人員須由所屬機構安排點對點交通及地點自我隔離14天,並在來港後第12天自行收集及交回深喉唾液樣本。
(疫情第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