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沒控國安法罪 律政司申「國安法官」審

[2020.11.18] 發表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右)今年9月由警方國家安全處人員上門拘捕,至今已還押70天。(資料圖片)

【明報專訊】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早前因在街站發表「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黑警死全家」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共14罪,案件昨日首次在區域法院提訊。控方要求案件轉交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以決定譚的行為是否涉及危害國家安全,辯方則反對,稱本案不涉及國安法控罪。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下令雙方遞交進一步陳辭,押後至12月2日處理申請。

控方:轉交決定犯國安法否

辯方:限審國安法列明罪行

被告譚得志(48歲)被控14項控罪,包括7項發表煽動文字罪、1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其餘為在公眾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當中並沒有涉及《港區國安法》的控罪。

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稱,根據現有證據和事實,相信此案會是一宗牽涉國安法的案件,而要決定被告是否干犯國安法,須由國安法的指定法官處理,遂引用《港區國安法》第44條,申請由指定法官處理本案。

代表譚得志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反駁稱,被告所涉控罪不是國安法的罪行,再者國安法指定法官只限於審理國安法列明的罪行,不能應用到其他案件。

官令交進一步陳辭 押後處理

控方又提出,要決定本案是否需要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都應先交由指定法官審議。法官高勁修認為若交由指定法官作此決定,就等於批准控方申請,下令控辯雙方先遞交進一步陳辭,下次提訊時再處理爭議。另譚得志續被拒保釋,繼續還押。

譚得志今年7月被捕,被控於今年1月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至9月底再遭警方國安處拘捕,被加控發表煽動文字、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等罪,當時處理案件的主管為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督察梁凱期,案件在粉嶺裁判法院提訊後,譚自此不准保釋,一直還押至今。案件本月初提訊時,控方再加控他一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令控罪增至14項。

【案件編號:DCCC927、928、930/20】

(港區國安法)

更多要聞
張曉明:反中亂港者出局成「法律規範」  人大「決定」予DQ法律基礎  陳文敏:還要基本法做什麼?
【明報專訊】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說,11月11日人大的「決定」為特區政府取消議員資格(DQ)提供堅實法律基礎,為日後議員資格定下「愛國愛港者治... 詳情
引烈顯倫言論  贊同司法改革
【明報專訊】建制派媒體、內地學者等持續批評香港司法機構,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昨日點名讚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早前提出的「是時候進行司法改革了... 詳情
【明報專訊】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昨日在論壇上多次提到「愛國」,說「既要講愛港,又要講愛國」、在人權自由等核心價值前應當加上「愛國」;特首林鄭月... 詳情
【明報專訊】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昨日在基本法論壇提到,「中央政府、香港特區政府和傳媒界、教育界等社會各界都要深入總結過往經驗教訓,加強對一國兩... 詳情
周梓樂死因庭 指揮官稱停車場見消防急救 沒阻救援 警見傷者沒即上報續掃蕩:確保佢安全
【明報專訊】科大生周梓樂(圖)去年11月4日凌晨在將軍澳尚德停車場A墮樓身亡一案,死因庭昨第二日聆訊,並傳召兩名當日到現場驅散示威者的東九龍...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20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 Tel.: (416) 321-0088 | Fax: (416) 321-9663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