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署2018年要求涉事地址強制驗樓
【明報專訊】本報記者以消防接獲報案的地址廣東道560號翻查土地註冊處文件,發現大廈於2007年被屋宇署援引《建築物條例》,發出「就建築物或建築工程的拆卸或改動發出的通知」,及後再於2018年11月被屋宇署發出「對建築物進行檢驗及修葺的義務」及「對窗戶進行檢驗及修葺的義務」,即要求強制驗樓、驗窗。
前監警委員:所持大廈非茤
翻查地契文件,消防接獲報案的大廈、廣東道560號於2005年由一家珠寶公司售予名為Starnet Resources Limited的公司,交易文件上由Cheng Shing Lung, Edwin以買家董事身分簽署,中、英名稱與監警會前委員鄭承隆相同。本報昨向鄭承隆查詢,他表示持有該處單位或相鄰物業,現階段未知確實的起火單位是哪一幢,故未能確認是否由他或其公司持有。
鄭承隆表示其所持有的大廈並非茤苤A又表示按其初步了解,火警或與有人慶祝尼泊爾節目「排燈節」有關。
金科消防顧問技術總監梁錦得表示,廣東道一帶不少舊唐樓單位被間成茤苭X租,房間面積只有數十平方呎,往往儲存大量雜物,若發生火警,火勢會迅速蔓延,大大增加逃生難度。他說近年茤苳囃筐えG頻生,政府未有提出規管措施,認為政府應研究提升茤虼黎鶡w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