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領CERB補助金 限年底前退還
【明報專訊】聯邦稅務局(CRA)開始行動,要求在疫情期間多領了CERB(加拿大緊急響應補助金)的人將錢退回政府,限期是今年12月31日前。
如期退還多收的CERB補助金的人,不會被處以罰款或利息。
如果有能力退還多收的補助金,但拒絕與稅務局達成雙方接受的還款安排,稅務局可能將採取法律行動。還款的人可透過稅務局的網站來還款。稅局說,他們已確認了那些人可能收到雙份CERB補助金。
聯邦稅務局在發表的一份聲明中指出:「加拿大人可透過加拿大服務部或聯邦稅務局申請CERB,但不是同時向兩個機構申請。稅務局現正致函那些曾同時收到加拿大服務部和聯邦稅務局發出的CERB的人士,要求他們向稅務局退還多收的CERB。」
聯邦稅務局表示了解到一些加拿大人可能犯了無心之過,錯誤地認為他們可以同時向加拿大服務部和聯邦稅務局申領CERB。因為在今年3月15日或之後符合申請就業保險(EI)資格的加拿大人依然符合申請CERB的資格,但那些就業保險的申請被自動轉換到CERB。
這導致了一些人在CERB推出後的最初幾天,不經意地同時向加拿大服務部和聯邦稅務局的網站申請CERB。
根據聯邦稅務局的統計,截至10月4日,接到超過275萬宗CERB申請,已發放了816.4億元的補助金。至於透過聯邦稅務局的網上服務門戶發放的CERB就超過89萬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