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倡延長開庭審示威案 不支持召專責法庭
【明報專訊】司法機構年初就社會示威案件大增的處理措施諮詢法律界,昨回覆大律師公會並提出5項建議,包括延長開庭時間、重開荃灣法院等,同時不支持召開專責法庭及夜庭。
司法機構回覆大律師公會表示,近期社會示威案件大增,至今有1412宗案件被帶上法庭,根據司法機構提供數字,刑事案佔1325宗,裁判法院、區域法院及高等法院分別處理1010宗、159宗及155宗,另有1宗在終審法院處理;民事案則有87宗,高院處理的佔56宗。
縮短午膳周六開庭 開荃灣法院
司法機構提出5項建議,包括延長開庭時間,例如提前至早上9時開庭及延至下午5時休庭,並可縮短午膳時間;如有需要可在周六開庭;重開荃灣法院以審理與社會示威無關和屬區域法院的刑事案件,預計可在明年第三季重啟;另將採取更多能有效處理案件的措施,例如審訊前覆核。
司法機構又稱,會繼續考慮適合審理社會示威案件的法院,例如西九龍裁判法院,又會將部分原本於區域法院處理的民事案轉到高等法院,以騰空區域法院處理社會示威案件。
另一方面,司法機構不支持部分人提出的專責法庭及夜庭安排,認為很難將案件分為單一或數個類別以成立專責法庭處理;夜庭則會影響證人日常生活甚至引起公平問題,或成為上訴理由。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