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外遊歸國即返護理院工作 被指違《隔離法》遭警起訴
【明報專訊】一名53歲的渥太華婦女從海外歸國後,未按聯邦《隔離法》(Quarantine Act)規定自我隔離14天,便返回長期護理院工作,渥太華警方對其發出指控。
渥太華警方表示,該名婦女於9月26日返回加拿大,她應自我隔離至10月9日才能返工。
警方在一份新聞稿中表示:「該名婦女決定違反規定,並於9月30日即返回渥太華的一間長期護理院工作。當警方告知護理院管理單位後,該名婦女立刻被要求返回家中。護理院也立刻啟動自我隔離和清潔措施,並通知所有曾與該名婦女接觸過的人士。」
警方表示,迄至目前為止,護理院內尚無人因該婦女返工而被檢測出新冠肺炎陽性反應。
該名婦女將於11月24日出庭。渥太華市長沃森(Jim Watson)辦公室在警方對婦女落控後發表聲明稱:「沃森市長對本案所涉當事人的疏忽感到困擾。這樣的粗心大意行為有可能會危害到她的同事,而更嚴重的是會危害到長期護理院內的住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