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角度:血壓目標水平須隨年齡增長而調高嗎?
郭詠觀醫生(Dr. Jason Kwok)
上兩期和大家解答了有關傳聞謂「血壓有新消息:美國已正式規定:65歲以上標準血壓150/90,80歲以上的正常老人,160甚至170也可以。」的錯誤,今期引用加拿大高血壓協會(Hypertension Canada)於2020年發出的最新指引,再為大家分析這個謠傳的錯誤之處。
確診高血壓:
(一)自動化診間血壓(Automatic office blood pressure,簡稱AOBP),在診所使用自動化血壓量度儀:平均收縮壓≧135或舒張壓≧85。
(二)非自動化(手量)診間血壓(Non-automated or manual office blood pressure 簡稱Non-AOBP),在診所使用傳統手量而非自動化血壓量度儀:平均收縮壓超過≧140或舒張壓≧90。
(三)居家血壓監測(Home blood pressure monitor):平均收縮壓超過≧135或舒張壓≧85。
(四)動態血壓監測(Ambulatory blood pressure monitoring,簡稱ABPM):平均二十四小時收縮壓≧130和/或舒張壓≧80、或平均日間收縮壓超過≧135或舒張壓≧85。
心血管風險:
加拿大高血壓協會將患者分層成為三個不同的心血管風險(cardiovascular risk),並按這個風險訂出不同的啟動藥物降壓閾值和降壓目標:
(一)高心血管風險:有以下一個或更多的臨床指標:
(i)臨床或亞臨床心血管疾病;
(ii)慢性腎病:
(1)非糖尿病腎病;
(2)蛋白尿:每天超過1克;
(3)腎功能:估算腎小球濾過率介於20-59 mL/min/1.73㎡
(iii)估計十年整體心血管風險(global cardiovascular risk)等於或超過百分之十五;
(iv)七十五歲或以上。
(二)中度至高心血管風險:擁有多個心血管風險因素和十年心血管風險超過百分之十五。
(三)低心血管風險:沒有目標器官(target organ)損壞或心血管風險因素。
目標器官(target organ)損壞:
所有的高血壓患者都必須接受有沒有目標器官損壞,若伴有以下任何一種情況都會將患者歸入中度至高風險、甚至是高風險類別:
(一)心血管疾病,包括冠心病、急性冠狀動脈綜合症、心絞痛、心肌梗塞、心臟衰竭、左心室功能障礙、左心室肥厚等;
(二)腦血管疾病,包括顱內動脈瘤破裂導致蜘蛛膜下腔出血、失智症、腦內出血、缺血性中風或短暫性腦缺血發作(俗稱小中風)、血管性痴呆、混合血管性和阿?海默型痴呆等;
(三)高血壓性視網膜病變;
(四)周邊動脈疾病:包括間歇性跛行;
(五)腎病:包括蛋白尿、估算腎小球濾過率低於60 mL/min/1.73m㎡
成年高血壓患者需要接受治療的界限和目標:
患者類別 啟動藥物降壓閾值 降壓目標
收縮壓 舒張壓 收縮壓 舒張壓
高心血管風險 ≧130 不適用 <120 不適用
糖尿病患者 ≧130 ≧80 <130 <80
中/高心血管風險 ≧140 ≧90 < 140 <90
低心血管風險 ≧160 ≧100 <140 <90
由此可見,診斷和治療高血壓的標準主要是按患者的健康狀況而不是年齡,反而年齡超過七十五歲便自動歸入高心血管風險類別,為了預防嚴重的併發症而需要接受更積極而不是寬鬆的治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