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下調最低刑責年齡
[2020.10.13] 發表
【明報專訊】內地近年未成年人犯罪上升,犯罪年齡愈來愈低,引起社會對調整未成年人刑責年齡的討論。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昨天(12日)在記者會上稱,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審議稿擬採取兩方面調整,其一是在特定情形下,經特別程序,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
內地目前最低刑責年齡是14周歲。中新社引述臧鐵偉表示,對於低齡未成年人實施嚴重犯罪的問題,社會有共識「應當管起來」,但總體上對犯罪的未成年人,仍應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上述草案二審稿,即將提請於今天(13日)舉行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
更多中國新聞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