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學運領袖控冒犯君主 最高囚15年
泰國法政大學學生上周六(19日)在曼谷皇家田廣場示威,翌日再到大皇宮遞交請願書要求改革王室。警方將以冒犯君主罪起訴主要的學生領袖,並控告其餘參與者違反公共集會法。
泰國自7月以來全國掀起學運浪潮,8月10日法政大學學生在校內集會並發表包括改革王室的10項聲明,在泰國社會投下震撼彈。以法政大學學生為主的學生團體「法政與遊行聯合陣線」(United Front of Thammasat and Demonstration)上周六再度在皇家田廣場舉行示威,號召約3萬至4萬多人,抗議者當晚夜宿皇家田廣場,翌日再遊行至大皇宮遞交請願書,要求政府下台、研擬新憲法及實行王室改革。、
另控10人違集會法
《曼谷郵報》報道,泰國皇家警察助理總長皮亞(Piya Utayo)表示,警方已起訴學生領袖兩項罪名。第一項指控是學生違反刑法112條,也就是俗稱的冒犯君主罪,第二項是指控學生在皇家田廣場擅自鑲嵌模擬1932年泰國從絕對君主制改為君主立憲制的「國家屬於人民,而非國王」金屬牌。泰國刑法112條規定,任何人誹謗、侮辱或威脅國王、王后、王儲或攝政王,最高將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警方指出,4名學生領袖會被控以冒犯君主罪,大約有10名示威者會被控以違反公共集會法(Public Assembly Act)。
皮亞表示,警方會對示威領袖和其支持者採取最嚴厲的法律手段,因為他們削弱王室。皇家警察副發言人奇沙納(Kissana Phathanacharoen)表示,由於部分學生領袖違反保釋規定參與示威,警方考慮撤回他們的保釋。
(曼谷郵報/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