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涉辦非法集會提堂 加控發表煽動文字
【明報專訊】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涉於今年5月反港區國安法遊行舉行非法集會等3項控罪,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時,遭控方加控多一項發表煽動文字罪,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17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獲主任裁判官錢禮批准保釋;惟因他涉另一宗案件不獲保釋,故須繼續還押,他會於本周四(17日)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
周四就另一案申請保釋
被告譚得志(48歲)原先面對3項控罪,即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警務人員作出的命令,他昨日被新增多一項發表煽動文字罪,均涉及5月24日在銅鑼灣東角道與記利佐治街街頭舉行的「健康講座」。
據了解,被告當日舉行的講座吸引了70至80人聚集,被告並無向他人宣傳健康信息,反而舉起「共產黨安全 香港唔安全」等標語,並在言語間煽動對特區政府的仇恨,又以「死黑警」等詞語侮辱警方,及多次帶領群眾呼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及「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等口號。其後警員以組織未經批准集會及違反限聚令下,口頭警告被告,被告沒理會,警員逐將他拘捕。
另譚得志上周遭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拘捕,並於上周二(8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控5項發表煽動文字、1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名,遭裁判官否決保釋申請,被告將於本周四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
【案件編號:ESCC9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