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檢控 八成負法律後果 警消息:及格水平 大狀:數據沒意義
【明報專訊】反修例運動自去年6月9日至本月15日,警方共拘捕9672人,檢控2093人,約佔21%;被檢控者中,471人完成司法程序,當中84%、即396人須承擔法律後果,包括被定罪、簽保守行為等。有大律師認為數據沒有意義,需細看當中被告認罪的案件比例,又稱是否有濫告,可從法官對警員證供的意見可見。據悉,警方認為須承擔法律後果的比率有84%屬及格水平,顯示當局能堅守檢控尺度,但暫難以用該比率完全反駁濫告的指控。
2093人被控 佔被捕21%
警方昨公布,反修例運動中檢控2093人,首三位控罪為「暴動」(663人)、「非法集結」(332人)及「藏有攻擊性武器」(322人)。
消息:堅守檢控尺度 數字未能反駁濫告指控
警方消息人士稱,由於案件數目眾多,暫時完成司法程序的人數較少,儘管84%被告須承擔法律後果,但暫難以用該比率完全反駁濫告的指控。消息人士又稱,涉及公安條例的罪行,檢控及定罪門檻比搶劫、爆竊案更高,因前者沒有受害人或證物,律政司不接受純粹以警員所見作證,起碼要有攝錄證據,故認為「定罪率」達八成多屬及格水平,顯示當局能堅守檢控尺度。根據律政司計算定罪率的定義,簽保守行為不計算在內。
大律師公會執委石書銘稱,縱使是分析定罪率,亦須視乎被告認罪及經審訊後定罪案件比例才有意思,而是否有濫告,更重要是被告獲法庭釋放的案件中,法官所給的意見,不少指警員證供有問題等。他說,一直有公安條例定罪門檻低的爭議,反指非法集結、阻差辦公等更易入罪。
大狀:是否濫告重點法官意見 多案未審
大律師黃宇逸稱,拘捕後未被檢控的人仍佔大多數,且有很多需抗辯的案件未開審,「暴動案只審完兩單」,認為警方數據「一禶N義都無」。
另外,就中大學生會幹事會臨時行政委員會向新生發「家書」,稱中大人在去年的警民衝突中,以血汗和青春換來「暴大人」之名,警方發言人稱,中大校園被嚴重破壞,學生會反而指黑為白,令人遺憾。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