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園室外運動免戴罩 「拉筋算否?」 法例指「體能活動」 大律師質疑難判斷
【明報專訊】政府宣布放寬「戴罩令」,食衛局長陳肇始說,周五起市民在郊野公園範圍內不用戴口罩,室外地方做運動可以作為不戴口罩的「合理辯解」。惟哪些運動可獲豁免戴口罩未有列明,如在海濱散步、耍太極等是否屬運動可「免罩」,當局並沒有解說,昨日刊憲修訂的法例中僅指「於非室內地方進行體能活動(包括運動)」,即可以作為不佩戴口罩的合理辯解。有大律師認為難以判斷哪些運動可獲豁免,「只能運用常識理解」。
法例指要視為「相當消耗體力」
陳肇始說,考慮到天氣炎熱下市民可能因無法戴口罩而停止運動,情G不理想,故通過修訂相關法例鼓勵市民做體能活動。惟根據政府昨晚公布修訂後的法例,指「於非室內地方進行體能活動(包括運動)」,而相關活動可合理地視為「相當消耗體力(strenuous)」,就可成為不佩戴口罩的合理辯解,用字比陳所提的戶外「運動」更闊。
消息人士:
難逐一列明 前線會判斷
本報向食衛局詢問相關法例,是否即容許搬貨或地盤工程等體力勞動的活動,以及耍太極、海濱散步等運動,皆可豁免戴口罩,至截稿前未獲回覆。政府消息人士解釋,法例難以逐一列明運動種類,相信前線執法人員會判斷事主是否在做體能運動,如被檢控者不服,可向法庭提出理據,相信法庭會合理裁決。
大律師黃宇逸認為,現時法庭並無案例,難以判斷哪些運動可獲豁免,「只能運用常識理解」,但認為相關人員執法前應會先有警告等提醒,未必會立即票控。
市民質疑定義模糊:
憂針對黑衣人 不理「大媽舞」婦女
維園昨日有多人慢跑及做瑜伽,不少人沒戴口罩。戴上口罩散步的盧先生說,「戴罩令」實施後暫停跑步習慣,樂見政策放寬,但政府就運動定義模糊,舉例指拉筋或休息期間等,不知是否可不戴口罩,更憂執法人員會針對檢控穿黑衣的年輕人,而不理跳「大媽舞」的婦女。
陳肇始亦宣布周五起開放部分「涉及較少身體接觸的活動」的戶外運動場所。政府晚上發稿指相關場所即運動場跑道、網球場、高球場、射箭場、單車公園等,不包括泳灘。
(疫情第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