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物袋失蹤冰毒未失 律政司續控兩人
【明報專訊】大埔林錦公路交匯處前年8月14日發生警員開槍阻截偷車疑犯案件,涉案兩名男子昨在區域法院承認盜竊、處理贓物、危險駕駛及藏毒等共7罪。早前警方遺失案中一個證物袋,內婺辿陷縞峓@盛載涉案冰毒的可重用膠袋,至昨天仍未尋回,但涉案冰毒無遺失,控方經考慮後決定繼續檢控,案件押後今天處理兩人認罪的案情。
兩人認罪
兩被告依次為報稱無業的溫運權(38歲)及送貨員吳志偉(48歲)。溫承認於2018年8月14日在粉嶺名都外偷竊一輛輕型貨車、一個銀包及20箱麵等;另同月24日處理一批銅喉及銅線贓物;及於同月30日在新界危險駕駛輕型貨車及管有0.09克冰毒。吳承認於2018年8月30日未經授權而取用一輛私家車,並危險駕駛該車;另於同年9月20日在粉嶺麻笏村一單位管有6.60克冰毒。
據了解,控方上周五(14日)發現涉案一個證物袋不翼而飛,幾經追查仍無法得知該袋在何時何地遺失,只知最後出現於今年4月20日,被一名證物警員放在其工作^上。涉案冰毒因化驗後被放在另一證物袋,並無遺失。
【案件編號:DCCC36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