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倡制裁報告 「我要攬炒」團隊資助 正眾籌設港人海外辦事處 學者指捐款者有風險
【明報專訊】警方消息指稱,前日被捕的李宗澤與李宇軒涉嫌負責網上「我要攬炒」團隊運作,周庭亦屬同一團伙。本報綜合網上資料,「我要攬炒」正進行目標達175萬美元(折合1365萬港元)的「重光香港計劃」眾籌,以在各地成立香港人辦事處及支援民間議會,團隊亦促成及資助本月4日公布的《香港警方違反國際人道標準調查報告》,當中建議制裁香港。警方消息證實上述眾籌及該報告均與今次拘捕行動有關。有法律學者表示,若捐款時已知該眾籌或涉違國安法,捐款者有可能被控。
警方消息稱與拘捕行動有關
「我要攬炒」5月底在網上發起眾籌「重光香港計劃」,目標至少80萬美元,以支援團隊耗盡現有資金後12個月運作及國際游說、文宣等行動,若眾籌達160萬美元,可支援團隊運作24個月;達175萬美元則容許團隊於今年內在英美登報等;超過175萬美元更可成立各地香港人或文化辦事處、支援民間議會等。根據眾籌網站,截至昨晚已籌得逾168萬美元(約1300萬港元)。
張達明:
知眾籌違國安法仍捐款可被控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有關眾籌捐款或涉國安法第21條所指以金錢資助犯罪,「眾籌不犯法,但若捐款者已知眾籌目的是涉及違反國安法行為,則有可能被控違反國安法;若單是捐款,而證明不到捐款者知道是犯國安法的,就不觸及國安法」。他補充,由於國安法無追溯力,6月30日前捐款的人不會被追溯。
「我要攬炒」去年7及8月亦曾發起眾籌「《中英聯合聲明》之戰」及「全球登報制裁港共」,分別籌得約325萬港元及1414萬港元。團隊財務報告顯示,扣除開支,截至5月20日盈餘約有541萬港元,若加上正眾籌的收入,現持有逾1840萬港元。據「我要攬炒」團隊昨日聲明,「資金長期妥善放於外國銀行」。
持逾1840萬
團隊:長期妥善放外國銀行
另外,翻查資料,「我要攬炒」團隊去年11月推動成立APPG,團隊表明,APPG秘書處會以團隊眾籌所得部分資源為基礎運作。團隊亦於今年6月底促成歐洲議會成立「歐洲議會關注香港小組」,推動歐洲跟進香港局勢及協調跨黨派支持香港後續行動。
推動英國會跨黨小組成立
月初發表查港警報告
APPG本月4日發表的《香港警方違反國際人道標準調查報告》,列明由「我要攬炒」團隊資助,APPG就報告的資料和證據收集亦由團隊聘請的「The Whitehouse Consultancy Ltd」協助。「我要攬炒」曾在連登解釋報告出現團隊標記原因,「英國議員為調查報告搞聽證會,我們默默提供實質支援」。
警方消息稱,兩名被捕者李宗澤與李宇軒涉嫌負責網上「我要攬炒」團隊運作,周庭亦屬同一團伙,涉聯繫海外人士要求制裁香港及提供資金。另外,團隊有份資助成立APPG,並促成APPG於月初發表《香港警方違反國際人道標準調查報告》,報告中提出制裁建議,消息稱亦與警方今次拘捕有關。
明報記者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