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人員來港符規定否 醫護促政府澄清
【明報專訊】國家衛健委組成的「內地核酸檢測支援隊」和「內地方艙醫院支援隊」昨起抵港,本報昨向食衛局查詢內地人員在港工作是否須持相關牌照或資格等,政府發言人沒正面回應,只稱有關人員受特區政府邀請來港支援香港防疫工作,獲政府按香港法例第599C條豁免隔離。護士協會發聲明促特首澄清安排內地人員到港的法理基礎;香港醫學化驗所總會表示,因沒有內地人員在港化驗的先例,難以判斷做法有否違例。
李國麟:臨牀工作須闡執業基礎
香港護士協會昨發聲明,促特首盡快澄清內地人員來港支援一事是否符合本港法例及專業守則的規定。協會主席、立法會衛生服務界議員李國麟向本報表示,現階段難以評論內地人員有否涉及「無牌執業」,政府須解釋有關人員在港工作範圍。他表示以「方艙醫院支援隊」為例,如專家按正常途徑入境,在港只交流意見無問題;但如專家做臨牀工作,政府要解釋他們在港執業的法理基礎。
李國麟認為政府要公開透明,解釋按何機制安排內地人員到港,令相關專業人士放心。
化驗總會:分析人類樣本須註冊
香港醫學化驗所總會主席李偉振表示,《輔助醫療業條例》規定如果以人類或動物樣本作分析並以作出報告為目的,要由註冊醫務化驗師進行。至於執行或參與新冠肺炎核酸檢測者,若無醫務化驗師資格是否犯法,李偉振說目前法例無列明哪些程序要由註冊醫務化驗師操作,此前亦無相關投訴或法庭判案參考,如何演繹上述條文屬未知。他形容1990年代立的法例未必追上時宜,如有人提控,無註冊的操作者是否犯法要由法庭決定。
(疫情第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