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函學校 促發家長信提醒勿違國安法
【明報專訊】教育局曾多次去信學校促校方及家長勸喻學生切勿違法,本月初教育局再次去信官立中小學校長及津貼、直資學校的辦學團體,促學校發家長信,提醒《港區國安法》、《國歌條例》等已實施,希望家校攜手勸誡學生切勿參與違法行動。
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楊何蓓茵本月初以題為「回顧挑戰 共創晴天」去信津貼、直資學校的辦學團體,稱較早時間已向全港官立學校發信,闡明其對學校的管理和教導學生的要求,並已要求官立學校盡快發出家長信,抄送區域教育服務處,建議辦學團體採取相同做法,以加強家校合作。信函亦附上家長信範本,供學校轉發家長。
提供家長信範本供轉發
本報昨翻查中小學校網,至少9間中小學已上載有關家長信,大部分為官立學校。家長信提到,學校若發現有學生發起、組織或參加政治活動,特別是有風險或疑似違法的活動,無論是否在學校或穿著校服進行,會立即勸止。
教局:製新教學資源 盡快給學校
教育局提供小學及中學的家長信範本稍有不同,小學版本提及,「同學們年紀小,或難以完全理解有關課題,但過去亦有小學生參與社會事件和涉及違法行為」,呼籲家長再次提醒子女,「不要受人煽動,守法守規,遠離危險」;而就中學生家長信則詳列《港區國安法》針對的四類行為或活動,並列出國安法下本港居民仍享有及行使的權利和自由,呼籲家長提醒子女「不要受人煽動,守法守規,以免抱憾終身」。
教育局昨回覆本報稱,當局致函辦學團體感謝他們一直為學生學習和成長克服重重挑戰,而考慮到家長配合的重要性,故建議辦學團體採取相同做法,向家長發信及作出解說。當局稱,國家安全教育是《憲法》和《基本法》教育的重中之重,現正就國家安全教育在不同學習階段的學習元素,尋求相關政策局及不同範疇專家的意見,以便製作新的教學資源,完成後會盡快提供給學校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