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會通過延長產假撥款 跨黨否決開勞處常額職位
【明報專訊】政府向立法會提交《2019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將法定產假由10周增到14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昨審議相關撥款,通過2020/21年度追加撥款1.65億元,並於2021/22年度起每年撥款5.24億元經常開支,委聘代辦機構實施發還產假薪酬計劃,但否決在勞工處開設一個首席勞工事務主任常額職位,推展各項改善法定產假的新措施。
財委會昨以38票贊成、2票反對,通過兩項與延長產假至14周的相關撥款,包括實施發還產假薪酬計劃追加的1.657億元撥款,及下年度起5.24億元每年經常撥款,委聘代辦機構發還產假薪酬。
議員質疑不符法定要求
至於政府申請開設一個月薪15萬元的首席勞工事務主任職位,負責推行延長產假措施,則以15票贊成、23票反對,遭財委會否決。除了民主派、醫學界陳沛然投反對票,民建聯李慧k、黃定光及劉國勳亦投反對票。
跨黨派議員質疑有關做法不合符財委會審批的流程和法定要求。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謝偉銓稱,有關職位職責有時限性,不應是常額;社福界邵家臻質疑服務外判後,是否仍需要增設一個首席主任職位。
民建聯黃定光建議政府做事要考慮成本效益,認為政府預計行政開支約佔資助或發還款項總額約5%至10%以上,是「大手大腳」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