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被控槌襲速龍 辯方稱插贓警否認
【明報專訊】去年重陽節的反禁蒙面法示威中,15歲少年被指在屯門用槌襲擊一名隸屬飛虎隊、時任速龍小隊的警員。現時16歲的被告早前否認一項襲警罪,案件昨在屯門裁判法院開審。聲稱受襲的警員供稱,當日從後追截被告時遭他「轉身跳起揮槌打中右肩」,導致兩厘米瘀傷,事後沒有就醫;辯方則稱被告沒有槌,是警員將槌放入其背囊,反指被告遭警棍打頭、警員跪頸、圍毆及口塞警棍,惟警員一一否認。
被告為16歲李姓男生,被控於去年10月7日在青山公路新墟段與屯門鄉事會路交界襲擊警員X。
事主:過程沒同僚幫忙 右肩瘀傷無就醫
案發時派駐速龍小隊的X供稱,當日他戴上速龍裝備,另穿戴黑帽、黑頭套及黑外套,駕駛輕型貨車到上址作喬裝行動,掃蕩堵路者。當一行5車的車隊駛到新墟段時,約40名黑衣人將雜物拋到路上並截停車輛,他下車觀察戒備,突然一個手持槌子的黑衣人在對面馬路跑過,他大叫「警察咪郁」,並上前追截。
X說,當他截停被告時,被告「轉身跳起揮槌打他」,但沒打中。被告逃跑但再被截獲,再一次揮槌擊中其右肩,他即時制服被告。其後他為被告綁上膠索帶,連同被告掉在地上的帽及槌一併交給刑偵同事,整個過程只有他一人,沒有同僚幫忙。X稱他返警署後發現右肩有兩厘米瘀傷,因傷勢輕微,沒有就醫。
辯方質疑當時有其他警員在附近,但沒有一人上前幫忙。X表示他沒有留意,可能其他同僚正處理其他事,沒空照應他。辯方稱,被告根本沒有槌,亦沒有襲警,故X才沒有就醫。相反,X在追截時一棍打向被告頭部,被告跌倒並遭X以跪頸方式制服,一群同袍隨即上前,亂棍圍毆被告背部約10至20秒,又用棍塞他的口,阻止他說出名字,最後將槌放入被告背囊。X一一否認指控。
辯方:被告遭群警棍毆20秒 塞槌入背囊
控方早前為X申請保密令、使用特別通道出入法庭及於屏風後作供。裁判官在開審前稱,雖然控方未能提供足夠證據指X會因公開身分而令起底風險增加,但考慮到警員身分曝光後會影響往後保密工作,加上高院曾批出類似申請,最終批准控方申請。案件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TMCC700011/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