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與角度:網上工作紙內容
【明報專訊】A.概念闡釋
勞動三權即結社自由、罷工權和集體談判權。職工盟曾撰文指出,集體談判權(right to collective bargaining)即僱員有權以____作為代表與資方集體協商釐定工作條件和福利,以平衡向資方傾斜的勞資關係。
C. 延伸問題
有何因素影響市民參與工會的程度?
■參考答案
A.工會
B.解讀衝突點工作紙(見表)
■參考論點
C.
預期的代價與成效
僱員籌組或參與工會行動,或擔心遭僱主秋後算帳,成功爭取改善勞工權益的機會卻不大,令市民參與工會的程度下降。台灣中華航空機師工會2019年2月初發起罷工,要求資方「改善疲勞航班、增加機師派遣」、「保障本地機師的升職培訓」等,雙方曾在「禁止對工會會員秋後算帳」上陷入僵持。可見僱員參與工會,之後有可能遭僱主處分、訓示,「飯碗」和前途或受影響。若承擔的僱傭風險愈大,市民參與工會的程度會相應下降
社會階層
工會的主要目的是表達僱員聲音、提供集體談判的渠道、改善工作條件和待遇、建設民主公義社會,因此,工作待遇較差、在勞資關係處於低位的勞工階層,應會比社會中上階層的「既得利益者」更投入參與工會。「既得利益者」較傾向維護現有經濟和政治制度,不太尋求改變,以維持享受現有利益。勞工階層則傾向透過工會力量改善權益。以法定最低工資為例,本港多個工會爭取提升工資水平,受惠的是低下階層,原有工資已高於最低水平者,較不投入參與相關的工會行動
教育水平
《僱傭條例》是規管香港僱傭條件的主要法例,為僱員提供工資保障、有薪假、休息日、疾病津貼等僱傭保障和福利。市民的教育水平高低,或影響其對《僱傭條例》保障範圍的認知,繼而影響他們參與工會的程度。如市民不認識應有的僱傭保障,參與工會以改善勞工待遇的動力便大減,甚至根本不知道工會成立及籌組行動的目的
[通通識 第64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