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激光筆照警車 學生半年後遭控
【明報專訊】反修例示威者去年8月在深水黤騔Y聚集,其中20歲男學生疑用激光筆照射警車,被捕後搜出一罐噴漆。半年後他被起訴各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以及未能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罪名,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准保釋候審。
報稱學生的胡韋延(20歲)被指在去年8月26日在九龍青山道與九龍道交界管有一支激光筆;在石硤尾h美葵樓地下大堂保管一罐噴漆;以及未能在警員譚浩銘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據悉,當晚有示威者在深水黥雃{街一帶示威,被告被指用激光筆照射停泊中的警車。
控方表示案件涉及簡易程序罪行,需在半年內提出起訴,故趕在本月檢控。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3月31日,其間索取控方文件和提供法律意見。裁判官批准押後案件,被告准以1000元保釋外出,其間遵守每晚11時至翌晨6時的宵禁令、不准離港及禁足西九龍中心和寶血醫院等地方。
【案件編號:WKCC425/20】
(反修例風暴)